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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普律师简介

时间:2020-04-29 13:52:52 |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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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普律师,法律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持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原为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凯普律师于2002年参加首届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即获通过,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近些年重点从事民商法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业以来已代理各类诉讼近百起,仅2008年就代理民事案件26起,挽回经济损失492.5万元,收回现金80余万元,通过法院扣回价值800多万的电视剧母带一套,取得显著的成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利益,得到委托人高度评价。 张律师长期从事民商经济、公司企业、金融保险、刑事辩护等方面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实践,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事、经济、刑事和企业改制等案件。先后担任多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的管理与决策。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企业管理及市场策划、运作经验,为公司防范及规避法律风险出谋划策。 2007年,在江西省高级法院参与代理“公司司法清算”案件为江西省同类案件的第一例。 南昌司法清算案是新公司法实施后,在江西省第一起由股东向法院提起的司法清算案件,张律师以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践经验,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 2008年,张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涉外律师费纠纷案的中方被告,原告美国某律师事务所诉中方某控股集团拖欠支付21万美元律师费,通过深入研究案情及大量调查取证,张律师发现诸多疑点,并收集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推翻了原告的无理之诉,为企业避免损失21万美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深得委托单位好评。 2009年,张律师成功代理江苏法尔胜光通有限公司诉成都信息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汇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货款350万及违约金67万元 (总计417万元),并代理了电视剧《高粱红了》演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演员王挺受伤案,国内首起演员起诉制片公司案,合同损失70万元、精神损害30万元)、大连信恒网络技术公司诉中国电信集团、内蒙古包头市电信分公司合同纠纷案。 工作之余,张凯普律师注重学术研究和思想交流,除立足于民事、刑事及行政等基本法律业务发展外,致力于公司法、合同法领域的实务研究和理论探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张律师的宗旨,张律师仍将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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